随着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山东省营改增细则相继浮出水面。自今年8月1日起,山东省获取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该交纳增值税,仍然交纳营业税。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冲出。转入五月后,营改增呼声堪称牵动众多企业的神经。
5月22日上午,省政府开会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电视会议,宣告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试点改革精神,部署决定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24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拒绝涉及单位和个人不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明确提出试点纳税人的确认申请人。昨日上午,隶属于济南市地税工业园分局的济南市一民营物流企业财务人员之后接到了地税部门发送到短信营改增通报。
短信拒绝营改增纳税人于5月27日-31日到地税局办理证实申请。虽然年前企业就开始等候营改增的消息,但昨日接到继续执行通报还是有些忽然。该财务人员陈女士告诉他记者,去年企业共计交纳营业税40多万元左右,营改增后,将最少增加税收10%以上。
此外陈女士还回应,对于物流企业来说,车辆以及燃油费用开支比重较小,营改增对物流辅助方面还明确提出了对这两个项目的抵税条款。专访中,省城多家物流企业人士回应,增税是认同的。据理解,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征税的税种,增值税是对产品或服务电子货币部分纳税。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营业税不存在反复征收现象,只要有光阴环节就要征收,光阴环节就越多,反复征收现象就越相当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容许抵扣,不利于减低企业税负。自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在上海首度启动试点,后试点地区扩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回应,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企业将减轻负担大约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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